星期五, 9月 11, 2009

甦醒

 默默讀完一本老小說然後睡著,醒來已經是四十年後了。那是掛在牆上的日曆告訴我的──我很想這麼說,事實上是極薄放在桌上像是電視的東西告訴我的──我也很想這麼說,事實上這是我的電腦。還放著(應該)算是昨晚的夜裡打的文件,關於如何在運用最少成本下發展品牌之類的報告。我的妻子正在廚房──應該在樓下某處──煎著蛋,桌上開著我熟悉如(昨日)早晨的肉醬罐頭,我的小孩(如果有的話)或許正從某個異鄉城市的懷抱裡掙扎著要不要上當日的第一堂課。

 我的記憶則停留在那本老小說,名字已經忘了,(昨晚)那似乎是甫上市的小說,後來的評價約如記憶中一般不好不壞:提起知道那是本小說,也僅知道如此而已。難怪我睡著了,卻好像有股衝動該把小說的內容記下來不可,或許記錄的目的是想起小說的名字。

 在記錄前必須先做這些事:起床、梳洗、刮鬍子、更衣、下樓、倒咖啡、進食、倒第二杯咖啡、回房、找出紙筆(或者打開文件軟體)。

 我起身。進了浴室,牙膏沒了,走到樓梯轉角處的櫥櫃翻找。(上週)妻子才買了一打(一條就可以用上很久,為什麼是一打?),打開包裝,拿出其中一條,拆掉第二層紙盒,把紙盒拿去回收,回到浴室梳洗。刮鬍子時注意到下巴有一條癒合多年的傷口,那是(後來)第三份工作知道被裁員當天,想對老闆動粗卻被警衛架出門弄傷的。

 打開衣櫥,有種熟悉的慶幸感湧上,習慣的穿著依舊未變。我還是我自己。

 妻子在上班前提醒我晚點記得到銀行轉帳繳孩子的學費。

 把剩餘的杯盤放進洗完槽裡慢慢洗著,(似乎)已經是多年來不成文的習慣:她張羅,我整理。距離我的工作時間還有兩三個小時。

 後來在書桌前喝完了第二杯咖啡,簡單瀏覽昨晚的報告,修正幾個小細節,就帶著筆記型電腦上班了。我早就習慣自己每次出門總會感到什麼忘了帶的細微不安,今天也不例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