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7月 04, 2012

【實在好食記】雞排珍奶


  那年我和朋友打了一架。

  一切開始於一場辯論,辯論的內容說蠢也可以,因為這根本是不爭的事實。

  我要先說明的是,我不屬於任何基本教義者,也不是點個飲料強調「搖晃,不要攪拌」的做作角色(還真的在手搖飲料店遇過因此一言不發轉身離開的怪異傢伙)。但身為有味覺的人,尤其是身為台灣人,總要有些基本概念吧。像是打網球不應該用羽球拍、內褲也不能當泳褲穿跳進游泳池那樣,有些事情總是必須毫無疑問地瞭解的。

  他那時跟我說:「吃雞排當然配可樂。」

  無稽之談!

  我了解這可能是一種文化殖民帶來的誤會,彷彿炸物沒有其他選擇,只能掉進那白色曲線底下冒著泡泡的紅色血海深池,否則便無法得到廣告中洗腦般催眠著我們的「暢快」感。我想,他對口味的了解實在被龐大的跨國企業帶壞了,就像我曾聽某位導演說過的:「好萊塢教會了我們單一口味,因為如此,他們才能大量公式化製造娛樂、以工廠的規模達到他們至今令人難以望其項背的營收。」當速食店同樣「教會了」我們油炸食品的「食用方法」後,油炸從來就屬於西方口味,而西方口味當然要搭配碳酸飲料了。

  我不諱言曾經自己也和那朋友一樣,身處陷阱而不自知,畢竟在我這個年代的人,在成長過程中只要聽到速食店,就好像要前往巧克力工廠一樣,而每天在廣告裡蹦蹦跳跳的小丑叔叔則有如強尼戴普般閃耀。

  直到雞排與珍奶出現在小鎮上。

  我永遠記得那天放學,當我第一次同時買了雞排與珍珠奶茶,一邊一口吃下的剎那:

  「像是電殛的無限延長,粗糙與細膩的對比相互摩擦,一切在不動與動之間呈現無數排列組合,卻始終是美的,接著是肉汁和奶茶的不斷混合、交融,而香嫩的雞肉在齒間跳躍、拉扯,張合的力道居然恰與珍珠滑嫩、彈性的特質和聲,像陰與陽的互補,如弓弦在琴身上挑逗著世界所有的音符……」

  此時,陽光正劇烈地曬著,卻絲毫不讓人覺得熱。我像個朝聖者一般,在堅硬而崎嶇的土地上獨自行走,雖然周圍寸草不生,但我總感到在哪兒彭湃著無窮的生命力,彷彿只要我真心地招喚,就有人聽得見,並回應我源源不絕的,瞬間盈滿身體的生命力。

  不知走了多久,前方出現了一家旅店。當我走進旅店時,並沒有其他旅客,櫃台則有個人抽著菸斗。

  「有營業嗎?」我問。

  那人不置可否地斜看了我一眼,像是突然認出我來,嘴角泛起一抹與先前截然不同的笑意:「隨時歡迎你。」

  他按了幾下桌上的鈴,不多久,後方走出一位妙齡少女。

  「你來了。要先休息嗎?」她的態度直接而豪爽,似乎早就認識我了。

  「讓我放下行囊吧。」我說,於是,她領著我上樓。

  走在少女後頭,我不禁偷偷觀察起來,她的膚色偏褐色,卻隱隱泛著絲綢般的細柔光彩,滑嫩的感覺完全不像住在這荒郊野嶺的樣子,反而帶著無比高貴的氣息,如沙漠中的貴族公主。難道,這一切都是海市蜃樓?

  「這樣盯著人瞧可不太禮貌喔。」她轉過身笑著說,黝黑的眼瞳似乎藏著一個星系,「我們到了。」

  打開門,我更不敢相信自己所見了--外表看來不起眼的旅店,客房居然華美至此!淡金黃的牆面鑲著咖啡色的紋飾,而黑色天鵝絨的窗簾恰好穩定了過於輕浮的色彩。米白的大理石地面上嵌著精緻無比的浴池,少女一拍手,鳳凰造型的金色水龍頭則流出散發著香味,想必新鮮的牛奶。

  我看傻了眼,只見那少女緩步走到床邊坐下,輕聲說:「還傻在那兒做什麼?過來這邊,我們聊聊這段路吧。」

  我正要朝他移動,卻硬是被身旁「喂」的一聲打斷,原來是雞排攤老闆提醒我忘了付錢。

  當時的我一定失態了,因為雞排攤與珍珠奶茶老闆都一臉詫異地看著我。但他們的眼光中似乎透漏著一些訊息,或許就像美洲人看著哥倫布在岸邊大呼小叫的感覺一樣吧:「傻小子,這美好的領域一向在這兒,是你這鄉巴佬從來就不知道吧!」

  直到現在,吃過不少美食的我,仍然這樣相信著:「午夜時分,絕對不能提起的事,是單身、失戀、雞排與珍奶,因為這些都會讓人魂牽夢縈、輾轉反側,進而無法成眠。」這可不是我的偏見,有心者可以嘗試凌晨一點在台灣各大討論區、社群網站聊起雞排和珍奶,肯定會引起民怨進而暴動的!

  至於那場架,被打得鼻青臉腫的我終究是贏了。因為帶著得意笑容離開的他,不知何時開始,也出現了一句名言:「如果左手被塞了一塊雞排,就要把右手伸出去索討一杯珍奶。」

  我就說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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